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驿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托,对驻马店市驿城区2017年中心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驿政采招【2017】31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 主要技术标准
1 驻马店市驿城区2017年中心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分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财务状况报告: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Ⅰ、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国家级C级及以上或省市级B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证书》,且经相关行业或部门正规培训并获得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不少于10人;
Ⅱ、承担过省辖市或县区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服务项目,具备承担大型专业服务项目的经历、实力和经验(提供至少一份90万以上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Ⅲ、具备满足不同类别环境的各类消杀器械,需提供相应设备清单(其中背负式和车载式超低容量喷雾器、普通喷雾设备、烟雾机和车辆等主要设备应提供相应设备型号、参数、图片等);设备参数满足工作需要。
Ⅳ、公司聘用有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提供与聘用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聘用证书原件)
3.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税凭据,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半年);
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半年);
3.7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7年 4 月 14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17:00 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报名时必须携带: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受。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
4.5公开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的17:00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帐 号:258539926134
行 号:10451104907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二〇一七年 五 月 四 日 15 :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二〇一七年五 月 四日 15 :30 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997816
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关键字:病媒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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