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T3虫鼠害防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谈判。
1. 谈判内容:负责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灭鼠、灭蚊虫、灭蝇和灭蟑螂等虫害的防控消杀工作,顶级对布控区域进行巡检和药剂的布控及补充,开展鼠、蚊虫、蝇及蟑螂的密度检测、监控等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2. 参与谈判人资格:
2.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与谈判人的要求;
2.2参与谈判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采购人的不合格服务商清单之列;
2.4须具备由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A级以上(含)全国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参与谈判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12年7月、8 月、9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09年、2010年、201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7 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累计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建筑面积10万㎡(含)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例如:航站楼、写字楼、商业中心等)虫害消杀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面积,合同年限,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10对进入首都机场不合格供应商目录的及黑名单目录内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选后,由于中选方责任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拒绝其参与谈判;
2.11参与谈判人在参与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本次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现,其参与谈判人资格将被取消。
2.12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谈判人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2.12.1提供虚假的资料;
2.12.2未对谈判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3. 谈判文件公告时间:自2013年1月14日上午8:00至2012年1月18日17:00止,参加谈判的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上述公告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获取文件时请报名人自带移动U盘。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225房间。
4. 递交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5. 送达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6. 谈判时间: 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 谈判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待通知)
8. 联系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
报名联系人:于建民 电话:010-64507155,13701318078
谈判文件获取联系人:肖琼, 电话:010-64507165,18601122154
关键字:首都机场灭鼠 首都机场灭蚊蝇 首都机场灭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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