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季灭蚊蝇活动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3167
各县区爱卫会,各相关部门、单位:
夏季气温逐渐升高,是蚊蝇孳生和繁殖的活动高峰,也是乙脑、疟疾、登革热等虫媒及消化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控制蚊蝇密度,切断虫媒及消化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以灭蚊蝇为主的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活动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领导方式进行, 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药械” 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各县区爱卫会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单位及社区居民的灭蚊蝇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发动和督促所属单位服从所在辖区的活动安排。
二、灭蚊蝇重点场所和区域
全市所有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等有蚊蝇孳生活动区域。消杀重点部位是: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集贸市场、养殖场、废品收购站、建筑工地、公园、臭水沟(渠)等各类蚊、蝇较为严重的场所(地)。
三、药物和时间安排
各县区爱卫办要在7月、8月各安排一次集中灭蚊蝇消杀活动。各县区相应购置药品对城中村、居民区垃圾收集点,以及棚户区旱厕所等蚊蝇密集区域进行消杀;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环境和防治状况,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确定灭蚊蝇活动的时间和消杀次数,使蚊蝇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卫生宣传。各县区爱卫会要组织辖区内街道、社区及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灭蚊蝇知识、防病知识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明确各自在除害防病工作中的责任、义务,普及除害防病知识,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夏季灭蚊蝇活动。
2、各负其责,开展环境整治。各部门、街道、乡镇、村要认真组织环境整治,及时清除积水和暴露生活垃圾,切实消除蚊蝇孳生地,并根据实际需要,喷洒灭蚊蝇药物,降低蚊蝇密度。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做好生活小区灭蚊蝇工作。
3、落实措施,加强科学防制。各县区爱卫办要制定详细除害消杀活动方案,组织好药品的供应以及对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防止因过度用药或不正确用药而造成对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严防药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回访,巩固杀灭成果。每一场所除害消杀后,各县区爱卫办要及时进行回访,如发现害虫密度仍超标,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再次消杀,直至见效。集中除害消杀活动后,各县区爱卫办要总结经验,并以书面形式将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反馈市爱卫办。
关键字:蚊蝇药 灭蚊蝇 活动 通知
- 上一篇:有关幼儿园灭蚊蝇蟑螂等每周消毒几次知识
- 下一篇:2013全国卫生杀虫药械交流会
豫ICP备12027222号-3 郑州洁万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企业公园29号楼1单元301室 电话:400-002-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