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G17N023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广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会承办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广告大会承办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唯一性
在清远地区范围内,清远广播电视台是唯一的合法持有广播电视牌照、《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规模最大、最具权威性的广播电视运营商,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延续性
2014、2016年度的公益广告大会均由清远广播电视台承办,其组织、实施、协调能力得到清远市人民政府、参会人员(单位)、社会各阶层群众的一致认可。为了本年度大会的顺利、完满和大会质量的延续性,该项目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3、本地性
公益广告大会并非承办简单的讨论会议。前期申报、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均需要与清远地区社会各阶层、各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企业密切配合。如果不是本地唯一合法持有广播电视牌照、《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规模最大、最具权威性的广播电视运营商承办该项目。将无法保证大会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不可逆转,该结果并非清远市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群众所为期待的;
4、紧迫性
2016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年度工作接近尾声,该项目为创文创卫的重中之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市政府高度关注。若非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时间不足以完成任务。
鉴于以上理由,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款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清远广播电视台;
2、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18号区银泉路1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吴德红
工作单位: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职称:会计师
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2、专家2姓名:李佳
工作单位:清远市计算机学会
职称:工程师
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3、专家3姓名:徐新权
工作单位: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意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中标供应商(清远广播电视台)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止。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2、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四楼
3、联系人:徐先生;
4、联系电话:0763-3363941
5、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6、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路社科大楼五楼;
7、联系人:余小姐;
8、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9、地址:清远市财政局七楼
10、联系人:许小姐 11、联系电话:0763-3877328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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